遭遇抢劫是否该还击【讨论进行中……】
7月1日19时左右,广州顺德一名女司机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绿灯时,被劫匪敲破车窗玻璃抢走了20万元现金(后有说3.9万)。被抢后,这名女司机在第一时间高速追赶,迫使一名劫匪摔下摩托车,之后再逆行撞倒第二名劫匪,当场夺回被抢现金。涉案的两名被撞男子,伤重的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,现在已无生命危险;而另外一名伤势较轻,则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,现在还在拘押中。 7月13日凌晨5时,佛山市顺德区的龙女士象往常一样,开车出去做生意。龙女士的车刚出车库,三名埋伏已久的劫匪将车截住,一人把驾驶座侧的车窗玻璃打烂,十分凶残地抓住龙女士的头发,把她的头从驾驶座破碎的玻璃窗中拉了出来。事发非常突然,龙女士都呆住了,另外一人迅速打开车门,抢去了车内8万多元现金。随后,三名劫匪坐上一辆摩托车逃窜,整个过程不到两分钟。 三劫匪刚骑着摩托车冲出去,龙女士就做出了一个重大的决定,追匪!她启动小车追了出去。摩托车毕竟坐了三个人,加上车库门前是一道笔直、大约3米宽的道路,摩托车无法拐进小道逃窜,在100米开外就被龙女士追上。此时,劫匪驾驶摩托车冲上离道路足足有30厘米高的住宅区继续逃窜,而龙女士也不含糊,她想也不想也直接把车开了上去,先撞烂一道木栏杆,再撞烂一道铁栏杆,追上摩托车将其撞倒,三劫匪中的两个人被卷入车底,其中一劫匪被轿车的巨大冲击力甩到民居墙脚处当场死亡,另一个重伤动弹不得,而第三个被抛在一旁的劫匪仓惶逃窜,很快被小区治安员抓获。 撞击劫匪后,龙女士冷静地将车熄火停下,先是打电话告诉老公自己出事了,随后报警。警方抵达现场后,在轿车底下找到了被歹徒抢走的包,包里8万多元现金完好无损。[color=red] 正方观点[/color] 女司机与龙女士的案件性质一样,两名女司机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,但民事责任很难说,毕竟龙女士的行为导致一名劫匪死亡”。“在容桂女司机事件之后,我和全国的律师同行进行了讨论,有一个观点必须提出来,就是有人认为劫匪抢钱后逃窜,实际上抢劫过程已经完成,女司机再去追,就不属于正当防卫的范畴了,因为在传统观点上,正当防卫是犯罪嫌疑人实施侵犯的过程中,被害人做出保护自身权益的行动。” “不过,在经过对现行法律的研究后,我们发现女司机其实享有"追捕权",当公民的正当财产受到侵犯时,他完全有权利去实施追捕,将自己的财产夺回。而在这一过程中,关键看女司机的目的是什么?很显然,她是要夺回自己的财产,而不是主观去撞死劫匪,从这点上看,她无须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[color=red] 反方观点[/color] 女司机撞死劫匪引争议,专家称以暴制暴不可取,理由是:女司机是一个正常人,她明知驾驶高速行驶的车辆,从后面去撞击摩托车,会造成人车俱毁的严重后果,但是她为了夺回自己的财产,却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,最后导致劫匪被撞死,故她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犯罪,应按《刑法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。建议所有被抢人先报警,所有挨打的不能还手、不能防卫过当,由警察来处理。至于可否拿回损失那是警察的事情。
[b][size=4][color=red]大家都来讨论下[/color][/size][/b]
[[i] 本帖最后由 火然火尧 于 2008-7-28 22:53 编辑 [/i]] 楼主跟咱说说案情的结果呗~~~~ 不务正业,非法谋取别人财产的人死了活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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